1.在氧氣瓶嘴上安裝減壓器之前,應進行短時間吹除,以防瓶嘴堵塞。嚴禁減壓器的氣瓶。
2.乙炔發生器內、氧氣瓶嘴部和開氧氣瓶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有油脂。
3.乙炔發生器(乙炔氣瓶)和氧氣瓶均應距明火10米以上;乙炔發生器與氧氣瓶之間的距離也應在7米以上。
4.乙炔發生器與焊炬之間均應有可靠的回火防止器。
5.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均應放置在空氣流通的地方,不得在烈日下曝曬,不得靠近火源與其它熱源。乙炔發生器不可放在室內,不得安置在空氣壓縮機、鼓風機和通風機的吸風口附近,也不得安置在高壓線和起重機滑線下。
6.開啟電石桶時,不得猛力敲打,以防止發生火花而引起爆炸。乙炔發生器啟動后,應先排除器內空氣,然后才能使用乙炔氣。高處焊接時,應特別注意不使火花掉進發生器內。
7.使用焊割炬前,必須檢查噴射情況是否正確。先開啟焊割炬的閥,氧氣噴出后,再開啟乙炔閥,檢驗乙炔閥,檢驗乙炔接口是否有吸力,如有吸力,方可接乙炔膠管。
8.在通風不良的地點或在容器內作業時,焊割炬應先在外面點好火。
9.點火時應開乙炔少許,點燃后迅速調節氧氣和乙炔氣,按工作需要選取火焰。?;饡r應先關閉乙炔氣,然后再關閉氧氣,防止引起回火和產生煙灰。
10.在易燃易爆生產區域內動火,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。
11.氣焊與電焊在同一點作業時,氧氣瓶應墊有絕緣物,以防止氣瓶帶電。
12.工作結束后,應將乙炔發生器內的電石籃取出,并將容器沖洗干凈。